合同制法警简章
经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公安局批准,从退伍军人中招收合同制法警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,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,培训考试合格者,派往北京市各级法院担任合同制法警工作。
一、 招聘条件
1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无犯罪前科,无劣迹,没有受过党、政纪处分,志愿从事法警工作;
3、2012年的退伍军人,(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,需持有效证件)
4、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;(需持本人毕业证书)
5、身高
6、年18到23周岁的男性青年。
二、招聘方法
1、面试资料
⑴户籍所在地的政治面貌的有效证明,退伍证或转业证及复印件;
⑵所在部队出具的鉴定材料;
⑶身份证复印件;
⑷学历证明复印件;
⑸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。(白底冲洗)。
2、面试:政审、心理测试、体能测试、综合考试和体检复查,不合格者退回原籍,路费自理。
3、面试合格人员需经30天的岗前培训,个人需交纳服装标志保证金500元(合同期满后,交回服装标志,服装标志费退还)。
4、从事合同制法警工作的人员,需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7年。
三、劳动报酬福利待遇
1、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制法警上社会保险。
2、聘用制法警着法警制服,服装由法院配发
3、法院免费提供食宿。
4、工资标准为:月平均工资月2500元—3000元(含奖金500元)。
5、享受高温季节补贴和法定节假日补贴。
6、由法院发放值班费另计。
7、加入法院工会组织,可享受法院干警福利待遇(带薪休假;外出考察;旅游、发放劳保用品、免费洗衣、洗澡、理发)。
8、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,每周不超过40小时,值班费、加班费由法院直接支付。
9、根据工作需要,实行标准军事化管理,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可正常休假,并享受婚假和丧假,工作满1年以上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,每年可带薪休假5天。
10、聘用制法警因工伤残等,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补助。
11、合同期满,服装标志收回,退还服装标志保证金。合同期内,如自行离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,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。
12、面试合格人员被录用后,接受由北京高及人民法指定的法警培训基地进行封闭式训练。
四、报到时间:
备注:合同制法警合同是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第三方公司签定
联系人:孙经理 电话:18842759444
全国咨询:400—0899--440